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金融机构数据安全角度看,银行机构做好数据安全管理,有助于更好地开展数据安全服务,提升数据安全水平。
近年来,银行业数字化变革加速演进,新技术、新业态不断涌现,金融机构通过深度应用金融科技、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创新数字化金融服务模式,加快实现业务数据化和数据业务化的双向驱动。
中国建设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建设银行强化信息技术运用,形成了前台、中台、后台“三道防线”各自独立、相互协调、有效制衡的管理机制,推动数据安全分级保护措施在生命周期各个环节落地,积极做好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工作。
此外,在发展数字经济的背景下,商业银行积极推动自身服务模式变革即数字化转型,扩大和延伸服务客群的覆盖面。南京银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表示,该行始终坚守“立足地方经济、服务实体企业”的定位,数字化转型聚焦重点场景靶向发力,扎实服务实体经济,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促进数据要素价值释放、推进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实现金融业务模式和渠道的全面创新,不断与业务的战略方向对齐。
金融信息与数据具有高价值和高敏感性,当前金融领域面临的数据安全风险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尤其是网络攻击和数据泄露等问题频发,个人信息保护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欧阳日辉认为,一方面金融机构违规收集个人信息屡禁不止,主要表现为超范围、过度及违规收集,利用有奖问答、赠送礼物等方式诱导消费者提供与本人业务或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在未取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利用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获取手机通讯录、监测输入内容、监听语音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等。另一方面金融行业依旧是个人信息泄露重灾区,数据泄露事件发生数量最多的是银行业,黑客通过攻击渗透爬取金融企业数据的案件频发。这与金融黑灰产密切相关。我国金融黑灰产已逐渐呈现出高度专业化、链条化、体系化等特点,生态日益成熟,垂直分工更加精细,产业链逐步完整。当前,金融黑灰产高频次、多形式、全覆盖爆发,已经对经济社会运行带来了巨大危害。
专家表示,有必要充分发挥监管的“指挥棒”作用,通过强化政策要求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内部机制,采取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措施加强数据安全保护,确保个人信息和金融交易数据的安全。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银行保险机构拥有大量数据,与广大用户隐私紧密相关,是关系数据安全的重要领域。从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层面看,有助于加快数据管理与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有机结合,持续强化合规“防火墙”的构建,更好地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此外,金融机构应当将数据安全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明确数据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应急响应及报告、事件处置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流程,有效防范和处置数据安全风险。
业内人士表示,在金融数据的管理上,金融机构应建立个人信息数据库分级授权管理制度。根据个人信息的重要程度、业务需要、敏感程度等实行分级管理。例如,对未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作为敏感个人信息予以更严格保护;对需要向境外提供的个人信息,应当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安全评估。在个人信息处理过程中,应在技术上对客户信息复制、查询有硬约束,比如建立分级审批、双人控制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