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在前期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政策实施范围。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表示,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是政府采购制度和政策不断完善的结果,也是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通过政府主动发力撬动新投资、新消费的实质性举措。
此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为目标,运用政府采购政策积极推广应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大力发展装配式、智能化等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建设绿色建筑,形成支持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的长效机制,引领建材和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着力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打造宜居、绿色、低碳城市。
在实施范围方面,《通知》提到,自2025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朝阳区等101个市(市辖区)实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项目包括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性住房以及旧城改造项目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含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鼓励各政策实施城市将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纳入实施范围。
《通知》明确,优先开展工程价款结算。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工程项目,要提高工程价款结算比例,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已完工程价款的80%。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发承包双方通过合同约定,将施工过程按时间或进度节点划分施工周期,对周期内已完成且无争议的工程项目进行价款计算、确认和支付。经双方确认的过程结算文件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竣工后原则上不再重复审核。
《通知》强调,加强绿色建材采购管理。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使用的建材属于《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5年版)》明确为“必选类”的,应当全部采购和使用符合相关标准的绿色建材;属于《需求标准》明确为“可选类”的,政策实施城市可结合自身区域位置、产业发展等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性价比高的绿色建材产品,选用种类应不低于建筑项目所涉及的建材种类的40%。
“具体来看,《通知》中提到的主要任务非常明确。”何代欣认为,此次在实施范围上对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进行了明确,而且关于绿色建材采购管理的质量标准和品类要求也有更加详细的规定。对于优先开展工程价款结算,尤其是涉及政府资金方面的内容,相关政策的落地实施将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通知》强调,强化政策落实。财政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进一步加强政策指导,对部分城市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予以宣传推广。省级财政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探索建立激励评估机制,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培训,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调动相关各方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何代欣表示,政策实施过程涉及财政、工信、城乡规划等相关部门的工作,部门的协调合作、信息的互通是非常重要的,要将各类措施加以融合,综合施策,共同发挥作用。
“总体来看,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的政策意义重大。”北京大学汇丰智库副主任、商学院教授林双林表示,此举有助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人居环境将更加美好,有利于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