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义乌违法遭罚 贷款被挪用置换股东土地出让金
2021-03-12 18:10:20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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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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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2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金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金银保监罚决字〔2021〕3号)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义乌分行”)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贷款资金被挪用于置换股东土地出让金支出。
金华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中国银行义乌分行罚款人民币25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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