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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抵押难解小企业融资困境
www.cnfol.com 2008年07月24日 07:29 21世纪经济报道 熊仁宇
  面对上万企业亏损和宏观政策仍维持紧缩的情况下,浙江省不断出台措施来化解,例如最近的小额贷款公司政策。但该政策虽然及时,却短时间不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需要,于是,近日,浙江省有关部门又联合下发文件推动股权质押的方式使中小企业渡过目前的紧缩难关。

  但笔者对这一政策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效果感到担忧。股权质押贷款的方法的确扩宽了企业抵押品的范围,将原本不能用于抵押部分的股权释放出来,提高企业的贷款能力。这一政策需要发挥作用的前提是中小企业的信贷紧张是因为企业的融资需求不足造成的,而这与现实的情况并不相符。目前中小企业的资金链紧张问题同银行准备金率调整、存贷比要求、信贷增长幅度限制等等紧缩政策造成的银行贷款额度的紧张有关。银行不得不将有限的资金贷给规模较大、合作紧密的企业,大量原本符合信贷政策的中小企业往往面对着“借贷玻璃墙”。这一政策无法增加信贷供给,只能强化目前贷款供不应求的局面。

  除开政策效果问题,股权抵押贷款实质是一种金融创新工具,它放大了货币乘数,相应的风险也加大了,并且这里的风险是多方面的。

  对于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可能导致大股东“二次圈钱”,出质人往往会利用现有法律的漏洞,违背诚信原则,通过关联交易抽逃资金,掏空上市公司。对于我国目前的大小非股权这一风险又有着新的内容,拥有大小非股权的公司可以通过对大小非股权质押获得资金,然后平缓减持所持股份,以此逃脱市场对于大小非减持的监管。

  对于银行来说,股权质押如同股权转让,质权人接受股权质押就意味着从出质人手里接过了股权的市场风险。当股权价格下跌,转让股权所得的价款极有可能不足以清偿债权。虽然法律规定质物变价后的价款不足以抵偿债权的,不足部分仍由债务人继续清偿。但是,有的债务人除了股票之外,没有其他像样的财产可供抵债,贷款人即使继续追讨,不仅手续和程序极为繁琐,而且最终还未必能够完全获得清偿。

  股权质押贷款可能冲击现有的金融业分业经营的制度。尽管近年来混业经营趋势明显,但在制度设计上我国仍然是分业经营体系,各个金融机构没有混业经营风险的考虑,股权质押很容易使银行资金通过这一渠道进入股票市场,客观上有将银行卷入股市黑洞的危险。

  对于非上市公司股份的特有风险集中在股权价值评估上,非上市公司不存在所谓市值,所以更多的只能依靠计算和评估,这就存在溢价评估的可能,再加上长官意志的推动(急于给中小企业融资),很容易扩大风险。有媒体引述某银行人士的话表示:“我们的放贷额度是根据企业财务报表上的净资产及相关评估。从目前来看,我们银行给予的放贷额度往往是溢价,即高出企业的净资产。”

  坦率地说,在紧缩的背景不变的情况下,没有办法可以凭空增加出大把的资金。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收缩规模等待寒冬过去也许是更为现实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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