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导航 - 财经 - 股票 - 行情 - 基金 - 外汇 - 期货 - 港股 - 保险 - 银行 - 理财 - 债券 - 黄金 - 汽车 - 商城 - 股指期货 - 数据 - 专题 - 视频 - 博客 - 贴吧
当前位置: 首页 >> 银行 >> 央行 >> 正文
央行表示信用卡“销户”不能消除信用负面记录
www.cnfol.com 2008年07月18日 13:45 北京晚报 
  如果贷款人或是信用卡持卡人曾经发生过逾期的记录,即使贷款已经还清或者是信用卡销户,曾经逾期的记录都会保留在信用档案中,“销户”不能消除负面记录。另外,今后社保基金的发放以及电话费是否缴纳等信息也将进入征信系统。这是记者上午从央行征信知识宣传月通气会上获悉的。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副局长万存知表示,目前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中,展示了个人24个月的还贷记录。个人信用报告包括个人的基本信息,贷款信息,信用卡信息,非银行的信用信息例如缴纳电信费用等。随着条件的成熟,个人信用数据库还将采集更多的信息,包括个人欠税的信息、法院判决信息等,以全面反映个人的信用状况。“个人基本信息是个人在商业银行办理业务时留下的,如果发生变化,个人要主动到办理业务的商业银行更新。”万存知表示,凡是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信息,包括欠钱不还或是曾经发生过逾期的行为,从判断一个人未来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性的角度看,都会被认为是“负面”的信息。“如果信用档案中出现了负面记录,首先是把已经逾期的款项尽快还上,其次是避免出现新的逾期,产生新的负面记录。”

  据悉,6月份个人主动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人次超过15万人次。目前,市民可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以及央行的征信中心免费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A股港股全掌握:888行情系统免费使用收藏到 网摘 博采 百度】【推荐】【打印】【 】【关闭
把该页复制给你的好友   加入收藏   查看评论
注意:
·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查看评论
  精品资讯          更多>>
  最新商讯
  企业信息
 
  企业服务
  广告信息
  广告服务
  分类信息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合作伙伴 | 法律声明 | 征稿启事 | 网站地图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风险自负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闽 B2-20050010 号
《电子公告服务许可证》编号:闽通信互联网 [2008]1 号
证券资讯提供:福建天信投资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证书:ZX0151]
Copyright © 2003-2008 中金在线.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