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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发展15亿“坏账”再生变数
www.cnfol.com 2008年05月20日 08:47 每日经济新闻 陈珂
  上周深发展(000002,SZ)公告称,已与北大青鸟就北京东直门项目15亿贷款一事达成和解协议,城建东华将公司支付10亿人民币,深发展自己承担5亿元贷款损失。不料和解方案突遭变数,16日,国浩房地产(中国)有限公司(下称:GLC)联合城建东华发布声明,称GLC是城建东华的实际控制人和管理人,否认深发展与北大青鸟达成的和解协议,并直指两者“恶意串通”。

  GLC指和解协议非法

  2003年7月,深发展曾向中财国企投资有限公司和首创网络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发放一笔15亿元贷款。当时,北大青鸟旗下的东华置业为此笔贷款提供了担保,但随后将贷款项目北京东直门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城建东华。在贷款出现逾期后,深发展即开始积极追缴此笔贷款,并先后于2005年11月及2007年8月向北京高级人民法院起诉东华置业和城建东华。

  上周四深发展宣布,与北大青鸟达成了和解协议,城建东华将向深发展支付人民币10亿元。

  16日,GLC联合城建东华突然发表新的声明,表示不认可该方案。声明主要指出两点:1、GLC是城建东华的实际控制人和管理人,北大青鸟对外无权代表城建东华,因此北大青鸟和深发展的协议非法,2、城建东华并非深发展诉称的15亿元贷款的借款人或保证人,依法无需承担任何还款义务。

  城建东华回避控股方问题

  据《中国证券报》引援北大青鸟集团总裁许振东的话称,北大青鸟实际控股城建东华,因此有权与深发展签订相关协议。许振东说,GLC借助其100%控股的海南京灏,于2007年4月宣布从北大青鸟及其关联公司手中收购东直门项目、获得对城建东华90%的控制权。但GLC未在海南省商务厅批复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全部对价,而海南京灏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已自动失效。因此GLC收购城建东华的交易始终没有完成。

  昨日,记者未能联系到北大青鸟集团证实上述说法,但GLC有关人士在电话中对 《每日经济新闻》称,收购城建东华90%股权的协议并已全部履行付款义务,并称“我们正在收集各方面意见,准备召开新闻发布会”。

  作为本次纠纷的焦点,城建东华相关人士则对本报称,相关负责人均在开会,无法回答控股股东到底是谁的问题。深发展有关人士则向 《每日经济新闻》表示,协议是依法签订的,“我们已向深交所提交发布公告的申请,希望尽快澄清相关事宜。”但对和解协议能否兑现的后续问题,“暂无明确说法”。

  深发展拨备率依然偏低

  城建东华所有权问题上的争执,无疑给深发展这15亿不良资产的处置,带来了新的不确定因素。

  据了解,深发展针对该笔逾期贷款计提了共计人民币6亿元的拨备,如果协议中相关条款得以切实履行,预计将减少该行人民币10亿元的不良资产。届时,该行可能冲回人民币1亿元的拨备。

  但招商证券昨日发布报告认为,深发展新贷款质量较好,老不良贷款逐步清收或核销处理,但基数仍较大,拨备覆盖率仍偏低。如果未来银行业面临资产质量系统性风险,老贷款面临降级,那么公司整体拨备仍存在不足的风险。

  昨日,深发展A报收28.00元,微涨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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