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导航 - 财经 - 股票 - 行情 - 基金 - 外汇 - 期货 - 港股 - 保险 - 银行 - 理财 - 债券 - 黄金 - 汽车 - 商城 - 股指期货 - 数据 - 专题 - 视频 - 博客 - 贴吧
当前位置: 首页 >> 银行 >> 银监会 >> 正文
中国银监会与越南央行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www.cnfol.com 2008年05月14日 17:16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日前,中国银监会与越南中央银行签署了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同意在信息交换等方面加强监管合作。

  按照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确定的跨境银行监管原则,银监会积极主动推进与境外银行监管机构建立正式的监管合作机制。截至目前,已与美国、英国、加拿大、德国、韩国、新加坡、吉尔吉斯斯坦、巴基斯坦、香港、澳门、波兰、法国、澳大利亚、意大利、菲律宾、俄罗斯、匈牙利、哈萨克斯坦、西班牙、泽西岛、土耳其、泰国、乌克兰、白俄罗斯、卡塔尔、冰岛、迪拜、瑞士、荷兰、卢森堡以及越南等31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监管当局签署了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或监管合作协议。

  截至2007年底,中国已在美国、日本、英国、德国、澳大利亚、新加坡、香港、澳门等29个国家和地区设立60家分支机构,海外机构的总资产达2674亿美元。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有助于银监会不断完善双边监管合作机制、提高跨境银行监管水平,有利于银监会与有关国家、地区的金融监管当局进行信息沟通和交叉核实,及时了解互设机构的经营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或不良发展趋势,做到及时预警、及时惩戒,从而促进双边互设机构的合法稳健经营。
热门看盘软件:168行情系统免费下载收藏到 网摘 博采 百度】【推荐】【打印】【 】【关闭
把该页复制给你的好友   加入收藏   查看评论
注意:
·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查看评论
  精品资讯          更多>>
  最新商讯
  健康指南
 
  热门推荐
  最新资讯
  企业服务
  分类信息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合作伙伴 | 法律声明 | 征稿启事 | 网站地图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风险自负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闽 B2-20050010 号
《电子公告服务许可证》编号:闽通信互联网 [2008]1 号
证券资讯提供:福建天信投资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证书:ZX0151]
Copyright © 2003-2008 中金在线.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