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上海银监局局长阎庆民在给“第四届中国金融风险经理
论坛”提交的书面材料中指出,要重视银行的操作风险,从制度上防范操作风险,迎接新资本协议对操作风险量化资本要求的挑战。中国银监会国际部邵长毅同时指出,操作风险以案件形式表现出来,应该重点加以关注。
阎庆民表示,操作风险本身的复杂性、变化性和多样性,需要既结合国际银行业的良好标准,又要充分考量我国的实际情况,不断地进行探索和实践。要重视银行业务流程、IT领域、交易系统、外包业务、案件防控方面的操作风险。同时,要设计清晰、合理、规范的内部流程,实行有效的授权管理,并进行持续的合规评价和改进,从制度上防范操作风险。
据了解,由于巴林银行、安然、世通等公司的倒闭,操作风险十余年来受到有关国际组织的持续关注,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了《操作风险管理》、《新资本协议》等多个文件,对操作风险做出相关规定。中国银监会于2007年6月发布了《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提供了与国际标准相匹配的操作风险管理做法;《商业银行操作风险资本计量指引》也于近日第二次征求意见,力争把资本计量与审慎监管更好地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