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建行某支行行长涉嫌受贿7.5万元被起诉
www.cnfol.com 2008年04月11日 08:46
西部商报 马霞
原建设银行火车站支行行长刘某,因为自己手中掌握着房地产信贷业务的大权,两年间收受两家房地产公司7.5万元人民币。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将其起诉,昨日上午,兰州市城关区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公诉机关起诉书称:2000年9月至2002年1月期间,刘某任建行兰州市铁路支行房地产信贷部负责人,当时房地产信贷业务刚刚开始,许多房地产公司都想从银行贷款发展自己的企业,于是经常出现一切贷款手续齐全但仍需要排队等待的现象。刘某身为负责人,利用自己手中掌握的房地产信贷业务大权,收受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5万元现金。随后,在2003年,刘某又以要给加班员工请吃饭作为犒劳为由,向等待贷款的另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索要现金3万元,事成后,贷给该公司2千万元。所得共计7.5万元用于个人挥霍。
在法庭上,刘某的认罪态度一直较好。对于此案法院决定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