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导航 - 财经 - 股票 - 行情 - 基金 - 外汇 - 期货 - 港股 - 保险 - 银行 - 理财 - 债券 - 黄金 - 汽车 - 商城 - 股指期货 - 数据 - 专题 - 视频 - 博客 - 贴吧
当前位置: 首页 >> 银行 >> 央行 >> 正文
央行取消个人住房转按揭和加按揭贷款
www.cnfol.com 2007年12月20日 16:58 CCTV《第一时间》 
  CCTV《第一时间》12月20日报道 买房使用了房贷的朋友要注意下面的消息了。在提高第二套房首付比例之后,近日央行针对房地产调控再出新招,央行副行长刘士余明确表示,要坚决取消转按揭和加按揭贷款,这个举措的目的是为了抑制炒房。

  央行副行长刘士余表示,近几年全国房价大幅上涨,除了供需方面的原因外,居民投资和炒房是一个重要因素,而银行的转按揭和加按揭业务成了炒房者的投机工具。炒房者只要付两三成的首付,余款向银行贷款,等到房价上涨之后,再将手中的房子转让给他人,同时把贷款也转让给他人,炒房者从中获取差价。这就是转按揭。炒房者也可以等到房价上涨之后,要求银行按市价重新评估房产价格,其贷款额度则随房价不断攀升而增加。比如说,一位购房者在银行贷款70万元买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子,过了一年,房产升值了100万元,此时他可以申请办理加按揭贷款业务,银行可以对房产升值的部分重新给予贷款。这就是加按揭业务。刘士余表示,借款人通过转按揭和加按揭业务获得新的贷款资金后,大多用于购买多套住房或进入股市,从而加剧了房地产和股市泡沫成分。
热门看盘软件:168行情系统免费下载收藏到 网摘 博采 百度】【推荐】【打印】【 】【关闭
把该页复制给你的好友   加入收藏   查看评论
注意:
·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查看评论
  最新商讯
  健康指南
 
  热门推荐
  最新资讯
  推荐企业
  招商信息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合作伙伴 | 法律声明 | 征稿启事 | 网站地图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风险自负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闽 B2-20050010 号
《电子公告服务许可证》编号:闽通信互联网 [2008]1 号
证券资讯提供:福建天信投资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证书:ZX0151]
Copyright © 2003-2008 中金在线.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