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持有海通证券 每股收益增0.67元
www.cnfol.com 2007年11月14日 10:36
世华财讯 程春雨
民生银行因借款方抵债获得的海通证券股权是否在07年11月14日之前做变现处理,目前尚不得而知。不过分析人士指出,以13日收盘价计算,民生银行持有的海通证券公允价值的变动根据新会计准则记入资本公积,每股净资产有望增厚0.67元左右。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42条的规定,2007年11月14日,是民生银行(600016.SH)2005年因借款方抵债取得海通证券(600837.SH)1.9亿股股权,实施股权变现的最后处理日期。民生银行6月12日公告,民生银行拥有对抵债股权的处置权,并将适时作出处理。但截至11月13日,民生银行仍未发布相关公告。
世华财讯为此拨打民生银行投资者关系部电话,但电话一直处以忙音状态。截至发稿时间,民生银行如何处置所拥有的海通证券股权仍不得而知。
据了解,民生银行已承诺在海通证券借壳上市后所持股份锁定18个月。而商业银行法第42条规定,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两年内予以处分。据悉,当时银监会批复同意民生银行临时持有海通证券股权的文件中,民生银行就被要求必须按照规定处置所持抵债股权,自取得海通证券股份之日2005年11月14日起两年内将该股权变现。07年11月14日之前,民生银行必须将所持上述海通证券股权抛售变现。这明显和商业银行法第42条规定的产生了冲突。
此前,民生银行投资者关系部工作人员在6月份接受咨询时表示,公司目前对于因借款方抵债获得的海通股权是否做变现处理还没有做最终决定。具体如何处理,需要上级部分的批准,目前没有具体时间表。
不过,来自民生银行2007年半年报显示,其所持1.9亿股海通证券列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成本为5.49亿元,折每股仅2.89元。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指持有意图不明确的资产,其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资本公积,不影响当期利润。
华泰证券研究员刘晓昶表示,如果民生银行对持有的海通证券1.90亿股股权做变现处理,将会获得较大的投资收益。以海通证券11月13日收盘价54.22元计算,民生银行抛售海通证券1.9亿股可获收益97.527亿元。
民生银行07年三季报显示,总股本为1,447,909.04万股,每股净资产3.12元。有分析师表示,即使目前没有卖出所持有的海通证券股权,按新会计准则进行做账,民生银行持有的1.9亿海通证券公允价值的变动记入资本公积,每股净资产有望增厚0.67元左右。
民生银行分别于2004年和2005年通过司法裁定,受让借款方抵债的海通证券股权3.87亿股和1.62亿股,合计5.49亿股。目前上述股权已陆续过户至民生银行名下。根据海通证券借壳上市方案,民生银行持有换股后海通证券股权1.9亿股。
海通证券(600837.SH)11月13日开盘为54.59元,收于54.22元,涨2.17%;
民生银行(600016.SH) 11月13日开盘为17.91元,收于16.36元,跌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