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对证券行业实施第三方存管工作的具体部署,我公司正分步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以下简称“第三方存管”)。我公司已于8月18日前分批完成了建设
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银行原银证转账客户和银证(券)通客户的批量转换。为充分保障投资者利益,保证客户正常进行证券交易及资金进出,我公司将于8月25日对未办理第三方存管银行指定手续的客户进行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批量转换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批量转换客户范围:截止8月25日,除冻结帐户、机构帐户、拖拉机帐户外,未进入第三方存管体系的客户(含银证通客户),将被“非透明”批量移行至建设银行(招行、民生、广州商行银证客户除外)。
二、实施批量转换的客户:
1、在我公司开立证券交易资金账户,但未建立银证转账关系的客户;
2、在我公司开立证券交易资金账户,建立了银证转账关系(含银证通),但在前4批次建行、工行、中行、农行、交行、北京银行批量上线中未能上线的客户。
3、在我公司开立证券交易资金账户,建立了建行、工行、中行、农行、交行、北京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广州商行以外银行银证关系(含银证通)的全部客户。
三、目前我公司的第三方存管已开通的合作银行包括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银行,客户可以选择其中任意一家银行作为存管银行。请客户于2007年8月25日之前携带相关证件亲临开户营业部办理第三方存管银行上线手续,若客户未在上述期限内办理第三方存管预指定,我公司将视同客户认可本公司的选择。我公司将本着服务客户、方便业务的原则,为客户指定存管银行,具体指定的存管银行可于8月25日以后咨询开户营业部。
四、批量转换实施日: 2007年8月25日。
五、批量转换实施后:
成功转换的原建行客户,客户的证券交易可以正常进行,客户需要到开户营业部办理第三方存管三方协议的签定手续,并在建设银行办理完成第三方存管签约手续后,方可进行资金转账。
成功转换的原非建行客户,客户的证券交易可以正常进行,但客户需要到开户营业部办理第三方存管三方协议的签定手续,并在建设银行办理完成第三方存管签约手续后,方可进行资金的转账,或再次变更存管银行。
成功转换的银证通客户,客户的证券交易可以正常进行,但本地初始资金为零,客户需要到开户营业部办理第三方存管三方协议的签定手续,并在相应银行办理完成第三方存管签约手续后,方可进行资金的转账。
六、客户办理第三方存管手续:
1、客户携带身份证原件、沪深证券账户卡原件,到客户开户营业部签署《客户交易结算资金银行存管协议书》。办理证券资金台帐的预指定存管银行手续。
2、客户签署《客户交易结算资金银行存管协议书》后,持本人身份证、拟对应的银行储蓄卡(无卡可到银行新开)、《客户交易结算资金银行存管协议书》的银行联和客户联,到预指定存管银行网点办理确认手续;
3、指定存管银行成功后,即实现了客户证券资金台账内交易结算资金在银行的第三方存管。
七、我公司第三方存管属于多银行模式,即:我公司提供多家银行供客户进行选择,但客户只能选择一家商业银行为自己的存管银行,如客户拟更换存管银行,需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八、客户指定存管银行成功后,我公司营业部将不再提供资金存取服务,客户所有的资金存取只能通过我公司第三方存管系统与存管银行合作对应的银证转账方式完成;
九、我公司第三方存管与合作银行的银证转账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
1、我公司提供的渠道
(1)华西证券网上交易客户端
(2)自助刷卡委托与驻留委托
(3)营业部电话委托系统
客户如想通过华西证券网上交易客户端进行银证转账,必须先开通网上交易功能。
2、合作存管银行提供的渠道
(1)电话银行
(2)网上银行
客户如想通过银行电话银行和网上银行进行银证转账,必须先通过银行开通电话银行和网上银行功能。
十、我公司营业部所在地建行、工行、中行、农行、交行、北京银行各家网点均可办理第三方存管相应手续。
十一、特别提示:为避免客户由于初期操作不熟练使资金转账失败,导致客户无法及时买入证券或提取资金,我公司特别提示客户在批量转换实施日前,按原有资金存取渠道提前进行相应的资金转出或转进操作。
十二、如需咨询第三方存管相关问题,请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华西证券客户服务中心 4008-888-818
特此公告。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OO七年八月二十日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批量转换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