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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红股与认股权证 深发展2次股改方案出笼发布日期
www.cnfol.com 2007年05月16日 14:00 经济观察网 蓝姝
  在一个标本与榜样的基础上加以“创造性设计”,原来纠结在深发展第一轮股改中的种种矛盾似乎迎刃而解。今早,深发展公布其历时近一年的股改方案,这个出台前就被评价为“充满创造性”的新方案的核心内容为:以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股票分红作为股改对价,待股改方案通过后,再向所有股东发行期限分别为6个月和9个月认股权证。

  深发展称,对流通股东派发红股相当于非流通股东将其红股全部转赠给流通股股东,红股派发数为1`49亿股,以5月11日收盘价27`85元计算,所送红股的价值约为30亿元。与第一股改方案7000万元相比,对价安排有了很大提高。

  定向红股分红方案即股改方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后,深发展再向全体股东按10:0.5和10:0.5的比例派发存续期分别为6个月和9个月的认股权证。发行数量相当于所有股东可以按照每10股认购1股深发展股票,行权价格为股改方案公告前20天平均交易股价的85%,即19.89元。

  深发展称认股权证本身不属于股改对价安排,主要是征询与采纳流通股东意见。之所以设计两种行权期限,是为了避免快速摊薄股东权益。

  有关人士透露,深发展方案是在充分学习华侨城股改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深发展的实际特点进行了“创造性设计”。(详细报道见本报近期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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