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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股权拍卖背后:山东联大成功套现6.4亿 |
| www.cnfol.com 2005年09月01日 19:12 新京报 周颖 |
联大集团拍卖所持华夏银行部分股权之前,其“影子公司”山东信佳已绕过行政审批障碍和众债权人追讨,从兖州煤业手中成功套现6.4亿元
9月6日上午10时30分,华夏银行 (600015 行情,资料,咨询,更多)2.89亿股法人股将实施整体拍卖。
此前的8月15日,承拍方山东银星拍卖公司在《华夏银行法人股拍卖公告》中透露了上述消息。这是继今年4月15日该项拍卖意外中止后,山东银星拍卖公司“受山东省司法鉴定中心委托”首度恢复拍卖。
8月22日,兖州煤业 (600188 行情,资料,咨询,更多)董事兼财务总监吴玉祥在香港举行的公司半年度业绩发布会上表示,此次恢复公开拍卖之标的(即华夏银行2.89亿股法人股),境内外机构均可参与本次拍卖,拍卖底价为人民币8.4亿元。
需提及的是,此拍卖标的之法定持有人并非兖州煤业,而是山东联大集团。一个背景是,2004年12月28日,兖州煤业向山东信佳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山东信佳”)提供人民币6.4亿元委托贷款,期限为1个月。联大集团对此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1个月后山东信佳无力偿还,山东省高院冻结了联大集团持有华夏银行的2.89亿股法人股。
作为此次委托贷款纠纷案主角之一的山东信佳,在业界鲜为人知,担保方联大集团也同样神秘莫测。而后者敢为前者承担高达6.4亿元贷款的连带保证责任,足见其关系非同寻常。
本报记者持续一个月的采访查证,山东信佳为联大集团绝对控股的子公司。联大集团此番决意拍卖所持华夏银行的部分股权,实则已巧妙绕过行政审批的障碍和众债权人的追讨,从现金流相对充裕的兖州煤业手中成功套现6.4亿元。
6.4亿元委托贷款玄机
知情人士认为,此案极有可能是委托贷款双方及担保方事先议定:先执行贷款,然后由兖州煤业从法院申请资产保全并冻结目标股份,从而达到质押目的
被市场炒得沸沸扬扬的兖州煤业6.4亿元委托贷款事件,因华夏银行的一纸公告而曝光。
2004年12月25日,华夏银行发布公告称,因兖州煤业与山东信佳、联大集团、联大实业有限公司(简称“联大实业”)委托贷款合同纠纷一案,山东省高院对联大集团所持华夏银行2.89亿股法人股实施冻结,冻结股数占其所持华夏银行股数的80.28%,占华夏银行股本总数的6.88%.冻结时间为2004年12月22日至2005年12月21日。
同年12月27日出版的《上海证券报》,率先对此委托贷款纠纷案进行了报道。
次日,上市公司兖州煤业发布《澄清公告》称:公司向联大集团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山东信佳提供6.4亿元委托贷款,贷款利率为年利率7%,贷款期限为2004年12月20日至2005年1月19日。为了保证资金安全,经公司申请,联大集团同意,山东省高院冻结了联大集团所持华夏银行2.89亿股法人股。
此事件引起市场的极大关注和部分投资者的恐慌。可佐证的事实是,上述两公告甫一发布,兖州煤业A股和H股均大幅下跌。一些投资者质疑,上市公司对上述重大事项为何不及时进行信息披露?面对贷款方和担保方如此令人担扰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兖州煤业进行委托贷款的真实目的又是什么?
纵览《澄清公告》全文,兖州煤业只字未提华夏银行所述的委托贷款合同纠纷一案。另一蹊跷之处是,兖州煤业董事会批准6.4亿元委托贷款于2004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并划转给山东信佳,仅5天时间后,华夏银行即发布公告称,由于合同纠纷,担保方联大集团持有华夏银行的股权被法院冻结。
一位原联大集团内部人士石雨(化名)告诉记者,从12月20日兖州煤业贷款给山东信佳,到12月28日前华夏银行和兖州煤业先后发布公告,其中的“巧合”很有意思。
按惯例,兖州煤业通过中国银行济宁分行向山东信佳提供6.4亿元委托贷款时,作为担保方的联大集团需提供担保质押物。兖州煤业董秘办公室一位人士告诉记者,联大集团提供的质押物正是其所持华夏银行的2.89亿股法人股。
据相关政策规定,任何持有国有股的股东,其所持股数50%以上发生股权变化时,需上报国资委批准。华夏银行的公告显示,联大集团共持有华夏银行全部股权的8.57%,此次拍卖占到80.28%,如质押这部分股权显然需经国资委审批。而履行审批手续对这笔贷款期限仅一个月的短期投资而言,显得太长。
知情人士认为,此案极有可能是委托贷款双方及担保方事先议定:先执行贷款,然后由兖州煤业从法院申请资产保全并冻结目标股份,从而达到质押目的。
“这实际上绕开了行政程序,走了一个法院的程序。”业内一位律师评价。
“影子公司”山东信佳
工商资料显示,山东信佳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由深圳市双瀛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双瀛”)持有90%的股权,山东省鲁台贸易中心持有10%的股权。据联大集团内部员工王朋(化名)介绍,联大实业就是联大集团的核心企业,完全由联大集团掌控
没有公开的办公地址,不为外人所知的公司管理层,甚至无法查询其联系电话,作为此案主角之一的山东信佳,始终披着神秘面纱。
据此前有媒体披露,山东信佳是一家成立于2003年4月的建材批发企业,其在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登记了两个办公地址:一是位于济南泉城路180号的齐鲁国际大厦;二是位于济南历下路138号的凯旋商务中心。
但据两家写字楼的物业中心负责人透露,山东信佳从来没有在物业中心登记过,更不用说在该处办公。
本报记者辗转多处查证的工商资料显示,山东信佳成立于2003年4月,法定代表人于晓光,经营范围是建材批准、贸易、电子计算机、钢材、图书、纺织等,公司地址为济南市沥下区舜更路22-1号110室。
工商资料还显示,山东信佳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由深圳市双瀛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双瀛”)持有90%的股权,山东省鲁台贸易中心持有10%的股权。
从表面上看,山东信佳和联大集团没有任何关系。但据深圳市工商局提供的资料,深圳双瀛成立于2001年3月16日,注册地址是深圳市福田区奥林匹克大厦第十层F单元,法人代表朱宁宁,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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